安徽联通霸王条款,私自撤销用户操作
集体投诉量140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55109223
- 中国联通客服
- 服务态度差,霸王条款,取消业务难
- 快速处理,解除合约,道歉
-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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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体投诉已优先处理
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9-24 16:48:45
本人随沃卡132********有一项收费业务:5G加油包19元5GB,由于本人在农村居住,没有5G网络覆盖,并不需要此项业务,故而通过营业厅已经将此业务退订,有业务办理记录以及业务失效时间为证。后因为个人原因,本人将此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安徽联通在本人号码停机保号期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更改本人业务,违规撤销本人退订操作。基于此情况,本人向安徽联通沟通商洽多次,但是安徽联通无视本人提供的证据,违背国家规定拒绝恢复本人操作。安徽联通此举无疑是擅自改变电信资源用途,违反规定加收费用,拒绝用户自主选择电信业务,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相关监管部门须督促安徽联通分公司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党史法规学习。 本人承诺以上说的均是事实,请工信部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 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在电信网间互联中违反规定加收费用的; 依据以上《电信条例》之规定 请求工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安徽联通进行处罚,公布安徽联通随沃卡套餐备案,同时恢复本人操作取消5G加油包19元5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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